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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省自查工作的通知为了响应国家人社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证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本中心将在2022年3月开展自省自查工作: 一、教育中心与各机构合作开展的职业技能认证考试项目(以下简称“认证考试项目”),各合作机构均已在“建筑人才评价网(www.cabr-rcpj.com)”备案登记,如需查询请登录网站输入机构全称查询。合作机构负责宣传招生和组织培训工作,教育中心负责提供培训课程和组织认证考试工作。 二、所有学员都必须本人参加认证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教育中心的职业技能认证证书,如出现替考、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中心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我中心颁发的职业技能认证证书是非职业/执业资格类证书,表明学员参加对应等级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不存在可转为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挂靠等情况。 我中心在此提醒望广大学员及相关单位谨慎识别,谨防上当受骗,咨询报名事宜请联系各官方备案合作机构。同时,如合作机构在宣传内容出现“包过”、“免考”、“直出”、“职业/执业资格”、“挂靠”、“转注册”等不实信息和言论,以及假借我中心名义的不法行为,我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举报电话:010-81759264。 LastDoc关于碳排放管理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预报名的通知Следующая статья学习系统维护升级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