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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标[2008] 1号文件,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标准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九条强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标准项目,应同时遵照《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规范管理办法》执行”,第五十条强调:“本办法由归口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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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标[2008] 1号文件,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标准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九条强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标准项目,应同时遵照《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规范管理办法》执行”,第五十条强调:“本办法由归口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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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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